违法所得是否应该纳税?问题的由来是这样的,在一起涉税纠纷的案件中,既包括一个刑事犯罪,但是该刑事犯罪的行为又涉及到了偷逃税款。那么问题是税务稽查部门是否可以要求该公司补税呢? 有同行说,不应该补税。原因是因为如果刑事犯罪坐实了,那么所有的所得都要被罚没,该罚款也就无从谈起了。 但真的是这样吗?显然不是的。这就涉及到了一个知识点,税收的无因性。税收的无因性是指税收不因纳税行为是否合法而改变,即纳税机关只管征纳,而不管其具体行为方式是否合法。税法只能根据其经济行为的方式来进行征税,而不能规定经济行为的方式。现实的经济生活非常复杂,很多交易方式或者经济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上很难进行严格的区分,税法也不可能对这些情形进行一一列举。 税收一般可以分为所得税、行为税、财产税和其它等等。一般大致来说,所得税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行为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等等,当然大家对税的分类会有所出入。 那么犯罪所得与税收有没有关系呢?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税收法定。根据税收法定的基本原则,征不征税,征多少税,是由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来规定的,其它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无权规定,而且确实也并未有其它国家机关或地方政府进行规定。 根据目前的法律和相关的行政法规,对非法所得或者非法经济行为是否纳税并没有任何规定,也只有刑法只对非法所得规定了收缴。那么对非法所得或者非法经济行为是否应该进行纳税呢? 所得行为或者经济行为是否违法犯罪,需要由法院来判断。根据我国《刑法》罪刑法定的原则,是否违法犯罪,只能通过法院的审判才能确定。对于税收机关来说,所得行为或者经济行为是否违法犯罪,其无权也不能进行判断,也就是说就算是犯罪所得,法院没有判定其为犯罪之前,任何人或机关均不能确认其有罪。 对于确实属于非法所得和非法经济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应该收缴、罚没,即非法部分都应上缴国库,自然不存在需要税务机关进行查处。但如果该行为在法院审判之前呢? 税务机关收取税款,只能对所得或者经济行为进行简单分类,其不能对该所得或经济行为判断是否违法,实际上其也没有判断该所得或者经济行为是否合法的能力。即税务机关只判断该行为是否为经济行为,该行为是否属于纳税范畴,该所得是否属于应纳税所得,其余均一概不问。属于经济行为的有:交易行为,赠与行为,投资行为等等。属于所得的较为简单,只有企业所得和个人所得。 税务机关从业务上来说只需要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对该行为或所得是否属于纳税范围进行确认,然后再按照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而不涉及到对该行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进行判断。即某个经济行为或者所得在法院判定之前,是否涉嫌违法犯罪,税法在所不问。司法机关没有判定犯罪,该征税行为并无不当,如果判定犯罪,那么即便将税费退了之后,后者的收缴也应当收归国库。 记得前些年,有个叫东莞的地方很多,据说最发达的就是色情业,那么问题来了,之前收缴的税收是否合法呢?答案是肯定的,该税收的征纳并非因为其违法而无效。 若您还有更多关于税务相关咨询,或者需要税务筹划,可以联系我们:云南泊江税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