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论税收规划之前,我们先看一下税收筹划这个名词。这几年税收筹划(也叫税务筹划)这个词很火,很多中介服务机构大谈筹划,乐此不彼。究竟什么是税收筹划,行业上众说纷纭,但无论哪种方式的税收筹划都应该是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为最低标准,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企业自身特点,以获取“税收利益”而进行的筹划。

首先,我们必须要把握一个观念:税收筹划不是偷税漏税,不是避税。偷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并且能够确定的情形下,采取虚构、谎报、隐瞒、伪造等手段,达到少缴或者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比如收入不入账,“找发票”入账等等。避税在很多人心目中其实是与税收规划是划上等号的,但实质上避税与规划却有着巨大的差别。一般来说,避税就是纳税人在熟悉掌握相关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等有关法律的差异、疏忽、模糊之处,通过对企业治理结构、经营活动、融资活动、投资活动等涉税事项进行精心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避税可以说是最简版的税收规划,因为它不违法,但有时纳税人避税的力度过大,就成了不正当避税,在法律上也可认定为是偷税。例如,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有些企业为了享受这条税收优惠,在社会上广招残疾人员,但这些残疾人员被企业招募为职工后又被遣散回家,每月只领取少量的生活费。这种行为就属于偷税而非税务规划,因为税法规定,真正有资格享受税收优惠的福利企业,其招募的每个残疾职工必须具有适当的劳动岗位。税收筹划却和偷税、避税的观念不一样。税收筹划通过设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合理的用工模式,合适的规模并结合企业所处的行业、阶段、地区的相关政策,在把握企业的涉税风险的同时,对企业及个人按预定计划进行纳税所进行的一系列筹划的过程。虽然三者的目的一样,即降低企业纳税,但其方法完全不同。税收规划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降低税负,从而提升企业价值,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偷税是通过违法的手段逃避纳税的义务,从而降低企业税负。避税虽然不是违法行为,但往往所利用的最后这些漏洞都会被一一堵住,就算在没堵住的时候,但往往只能获取一些短期利益。另外,税务机关是否同意企业或者个人按照自己所理解的方式处理税收仍然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随着税收法治的进一步健全,避税的空间也越来越小;随着大数据管理的日趋发达,偷漏税的查处力度也在加大,东窗事发的概率越来越大。税收筹划的出发点应着眼于企业的长期考虑,不仅仅考虑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还要企业将税收筹划与企业的长期战略相匹配。而一般偷税、避税都只是考虑企业眼前或者短期的利益,对除税负以外的其它风险和成本忽略不记。这是有些本末倒置的,税收规划的当然是为了获得“税收利益”,税收规划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企业的眼前“税收利益”,更着眼于企业长远的“税收利益”,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税收筹划是遵循法律法规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受到国家保护和鼓励的。税收筹划是在充分考虑到了法律风险、经营风险,并控制住上述风险的基础上给企业规划的一个长期战略。偷漏税肯定都是违法行为,是法律法规所绝对禁止的,轻则涉及到行政处罚,重则可能触犯刑法。偷漏税的行政处罚一般都要求补缴税款,并对偷漏税款进行0.5倍—5倍之间的行政处罚,此外还要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避税虽然不为法律法规所禁止,但往往只能获取短期利益,且漏洞往往固定,极有可能引发税务机关进行反避税,其风险往往也是巨大的,一旦税收政策进行完善或者变更,原来的避税方案可能就成为白纸一张。新疆的霍尔果斯自从“范冰冰”出事后,就迎来了一波企业注销潮,其中很多都是影视公司,随着霍尔果斯的企业更多地被税务机关关注,避税的空间越来越小,风险越来越大,不但企业在逃离,而且越来越多的中介也在逃离。靠着税收洼地之类的相关政策避税,以前是很多人的首选,但随着相关政策的完善及反避税管理办法的实行,这种避税方法的可靠性存在严重的问题。偷税往往都是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后;避税往往都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中;税收筹划则是在纳税义务发生的前、中、后三个阶段并结合企业的中长期战略通盘考虑。只有正确地认识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漏税的区别才能正确运用合理的方法来帮助企业发展,才能避免走到税收筹划的误区。这些年税收筹划已经慢慢被很多非专业人士“滥用”,导致有污名化的趋势,导致越来越多的受众对这个概念“又怕又爱”。爱的人是它诱人的前景,怕的是被骗。我们在税收筹划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提出税收规划这个概念。税收规划是关注的是企业纳税义务的前、中、后三期税负的高低,而税收规划不但关心前者,更要结合企业现金流量、筹资、经营计划进行有计划地、能控制地进行税收规划并实施相关的规划。